法律分析:三大目的:1、促进经济增长。
2、增加就业。
3、稳定物价。
六大意义:1、统一管理,确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控制区域性经济增长及影响力。
3、打击非法从业人员,规范行业队伍。
4、杜绝盲目跟风,确保从业人员的素质。
5、提高从业人员的成功速度。
6、为以后立法做依据。
政府宏观调控也叫国家宏观调控,是政府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通过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主要是财政手段),实现以经济主体为主导、经济主体与经济客体的对称关系为核心、经济结构平衡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三十二条 各级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国家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有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进行编制。各级政府依据法定权限作出决定或者制定行政措施,凡涉及增加或者减少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应当在预算批准前提出并在预算草案中作出相应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支出标准和要求,以及绩效目标管理等预算编制规定,根据其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存量资产情况,编制本部门、本单位预算草案。前款所称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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