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单位应在劳动者离职后十五天内开具,违反规定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律师在劳动仲裁纠纷中有帮助,可以分析案情、参与庭审并提供法律意见。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违规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离职证明单位应该什么时候给开?
离职证明需要根据各个公司的办事流程来确定,一般是当天就可以开出来的,最迟不晚于劳动者离职后十五天。在劳动者提出辞职以后,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前,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最晚不得超过十五日。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遇到劳动仲裁纠纷找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和利弊得失。任何官司都表现为权利义务方面的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法律知之较少,聘请律师以后,就可以让通晓法律、熟悉仲裁程序的律师帮助分析案情,指点迷津,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在仲裁中所处的地位,从而为合法地行使权利打好基础。
2、律师接受聘请仲裁以后,应当出庭参加仲裁,参加庭审调查和辩论,依法陈述意见和要求。
3、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这样,就为当事人打好仲裁,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较大的可能。
三、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离职证明的开具时间应根据公司办事流程确定,一般当天或最晚不超过离职后十五天。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并保存至少两年备查。律师在劳动仲裁纠纷中的作用包括帮助分析案情、提供法律意见,出庭参与庭审和辩论等,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如果离职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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