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有可能判决不离婚,但这不是绝对性的判断。被告于原告如果五共同财产分割又无抚养权纠纷,可以考虑不聘请律师。如果有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在法院开庭时可能面对法官提问。双方互相诘问等程序,当事人需要专业律师指导如何回答问题提问、如何交叉提问、如何回答问题等。所以,即使不同意离婚,还是应考虑请律师指导或请律师。
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二、被告不请律师如何应诉?
1、了解原告的基本情况
了解原告的基本情况是被告接到诉状后首先要做到的。例如了解原告的身份情况:原告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原告是群体诉讼主体还是个体诉讼主体;原告是否聘请了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这样做的好处有二个:
①了解原告的身份,便于自己知道与原告的关系以及自己在诉讼中应有的态度;
②了解原告是否聘请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便于考虑自己在诉讼整个过程中的对抗能力,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一般来说,原告聘请律师,被告也应相应聘请律师;原告未聘请律师,但是已聘请了其他诉讼代理人,或者原告虽未聘请律师,但其本人能言善辩,那么,被告可视自己平时与原告的相处情况来确定是否应聘请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
2、了解诉状中的争议标的
所谓争议标的,是指双方当事人就某项权利和义务关系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作出裁判或调解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这种争议标的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智力成果,还可以是行为。被告从争议标的中可以知道原告的起诉原因和起诉意图,了解原被告彼此间产生矛盾的症结所在,便于自己针锋相对,及时作出对策,在诉讼中争取主动。
3、了解诉状中所提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诉状中所提的事实和理由是整个诉讼的关键。原告在诉状中所提的事实无非是这样两类:一是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二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或合法利益是否确实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的事实。前一类事实是用来确定原告要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根据;后一类事实是用来确定原告请求法院保护实体权利的原因。了解以上两种事实之后,被告还应了解原告对这些事实掌握有哪些证据,这些证据的形式如何,是否可靠。
4、了解原告在诉状中对案件认定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引用法律是否适当等。
因为如果原告所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又有充分理由,那么,其所提的诉讼请求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这样,被告就将败诉。被告要使诉讼结果对自己有利,就应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有力的抗辩,而有力抗辩的基础就是要利用原告已掌握的材料,了解原告为使诉讼得以成立而所做的一切工作。这样做,能使被告知己知彼,并根据原告所提的事实和理由对自己在诉讼中的利害关系进行通盘筹划和安排,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寻找证据,提出答辩,形成对自己有利的、能推翻原告诉讼请求成立的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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