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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带孩子没有经济来源,孩子小又不能上班,我娘家人都不帮我?

2022-10-09 来源:爱go旅游网

您好,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并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并且,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从司法实践来看,法院判定抚养费标准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子女生活、上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固定收入一般是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津贴等;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较大有关。
另外,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大致可分为:
1.一次性支付,双方协商一个抚养费的总额,由一方一次性支付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2.按期给付,例如可以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支付到子女满十八周岁时止。
如果抚养费不够,可以协议或诉讼要求增加,当子女原定数额的抚养费不足以维持目前的日常学习生活,子女还有权起诉非直接抚养的父亲或母亲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2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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