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小时工和全日制用工有何区别?

2021-06-13 来源:爱go旅游网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协议,无需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合同履行。非全日制用工是以小时计酬为主,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法律分析

小时工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小时工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拓展延伸

小时工与全日制员工的异同点有哪些?

小时工与全日制员工在雇佣方式、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异同。小时工通常以小时为单位计酬,雇佣期限较短,灵活性较高,但工资较低,福利待遇相对较少。而全日制员工则以固定薪资计酬,雇佣期限较长,工作时间固定,享有完善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医疗保险等。此外,小时工在工作内容上往往从事一些临时性、非技术性工作,而全日制员工则更多从事长期、技术性的职位。两者在雇佣关系、权益保障等方面也存在差异。综上所述,小时工与全日制员工在雇佣方式、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异同。

结语

小时工与全日制员工在雇佣方式、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异同。小时工通常以小时为单位计酬,雇佣期限较短,灵活性较高,但工资较低,福利待遇相对较少。而全日制员工则以固定薪资计酬,雇佣期限较长,工作时间固定,享有完善的福利待遇。综上所述,小时工与全日制员工在雇佣方式、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异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