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手续需要以下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或出境注销户口的,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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