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罪对一般参与者的处理是行政处罚,组织者和领导者则受刑事处罚。传销罪的认定涉及客体、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需侵犯公民财产所有权、违反法律规定从事传销活动,存在直接故意。一般参与者受行政处罚,组织者扰乱经济社会秩序者可判刑。自首者可减轻处罚。
法律分析
传销罪对一般参与者的处理措施是作出行政处罚,传销罪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则会受到刑事处罚。一般传销罪的认定可以从其客体、主体、主观和客观方面进行,客体须为公民财产所有权,客观上违反法律规定从事传销活动,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需要存在直接故意。
一、传销罪对一般参与者怎么处理
传销罪对一般参与者的处理就是受到行政处罚,而不会判刑。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般参与者,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会被罚款,罚款金额一般是2000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一般传销罪是怎样认定的
1.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三、传销案投案自首怎么量刑
传销案投案自首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量刑时会减轻处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结语
传销罪对一般参与者的处理通常是行政处罚,而组织者和领导者则面临刑事处罚。传销罪的认定可从客体、主体、主观和客观等方面进行。一般参与者受到行政处罚,而非刑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和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一般参与者可能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能面临罚款,一般不超过2000元。对于传销案件的自首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减轻处罚,通常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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