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送站人须携带《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一式两份),最迟于航班预计起飞时间前120分钟到达航班始发地机场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2、为无成人陪伴儿童办完乘机手续后,其送站人应停留在机场,直至航班起飞。
3、到达目的地后,服务人员按《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内容查验儿童接机人证件,交接无成人陪伴儿童,请接机人员在《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上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九十五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以保证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提供良好服务为准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教育和要求本企业职工严格履行职责,以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各项服务工作。
旅客运输航班延误的,应当在机场内及时通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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