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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岗位和实际工作不一致

来源:爱go旅游网

员工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应当被认定为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应被视为是双方协商一致的“默示约定”;约定岗位与实际岗位不一致且完全分属于不同类别的,例如约定岗位为管理,但实际岗位为财务的。对于这种情形,首先双方关于岗位差异的争议就以员工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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