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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保险公司拖延处理理赔申请有什么后果?

2020-12-09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受到报案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在三日内通知被保险人。如果保险人拒不承认保险事故的发生或者不及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保险人的行为构成欺诈行为,被保险人还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三倍以上的保险金。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应当在受到报案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理赔的决定,并在三日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请求理赔的,保险人应当及时进行查勘,必要时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保险人应当根据查勘、鉴定的结果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和应当承担的保险金数额,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法》 第十七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按期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3.《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保险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保险人的违法行为侵害了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的,被保险人有权请求保险人赔偿损失;构成欺诈行为的,被保险人还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三倍以上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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