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老婆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2023-07-19 来源:爱go旅游网

老婆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法律保护弱势女方,即使女方分娩后一年,男方也不能起诉离婚。除非有法定原因,即因女方重大过错而想起诉离婚的男方不受此期限限制。如果男方想离婚,可以和女方协商,然后协商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性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性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制。

一、离婚诉权的限制规定是什么

男方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以及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方起诉离婚有什么限制,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做出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如果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应当说服男方撤回诉讼。如果男方坚决要求离婚,不肯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做出不受理案件的决定并通知男方。

但这一限制由两点例外:

(一)如果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受此限制。因为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往往都是无法继续忍受男方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折磨。如不及时受理离婚,可能会损害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利益。所以,如果在此期间女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受理。至于是否准许离婚,还要经过审理后再行决定。

(二)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

二、刚结婚想离婚有补偿吗

《民法典》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伙子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条规定是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是对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对于该条的规定解读:

(一)该条的规定仅限于对男方离婚诉讼权的暂时限制,妇女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就是说,在这些特殊时期内男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这些特殊期间届满,男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故此,这种限制仅仅是对男方离婚诉讼请求权在程序上的暂时限制,并未对男方的离婚请求权进行剥夺,也不会涉及对婚姻实体权的处分。

(二)该条规定的期限。我国新《民法典》第34条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主要集中在3个期限,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除这三个时期外,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权不受限制,在上述期限内,男方若起诉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若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不知女方已经怀孕,或者人民法院在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后才发现女方处于上述期限的,则人民法院在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后才发现女方处于上述期限的,则人民法院直接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而无需要判决不准离婚。女方中止妊娠的,无论是人工流产,还是自然流产,也可以比照上述规定对男方的离婚诉讼权利进行限制。

(三)该条规定的例外情形:在规定的特殊时期内,对男方离婚诉讼请求权的限制也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主要有以下三种例外情况:

1、是女方怀孕系因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

2、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紧急的理由,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或者健康的可能性,如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威胁或者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或者女方对婴儿有虐待、遗弃等行为;

3、女方在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下落不明,法律对女方特别保护的主体已不存在,使保护已没必要,同时因女方的下落不明,使其对婴儿、胎儿的抚育亦不存在。在上述三种情形下,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诉讼请求,不受我国新《民法典》第34条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