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被邻居占用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要求其退还占用的宅基地,如协商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仲裁、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问题。
一、旧宅基地被人强占
1、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邻居侵占你老家的旧宅基地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你们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占,向你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行动建议
2、建议先找一下村里面,让村委会人员帮忙调解。
3、或者报警,让派出所过来调解。
4、与直接侵权人协商处理,要求停止侵权行为;
5、找当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解处理;
6、收集侵权的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
7、上述办法解决不了问题,建议收集证据证明该宅基地为你家所有的证据,对方侵犯你家旧宅的照片等证据,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原状。
二、宅基地买卖纠纷该怎么解决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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