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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后超过被羁押时间要如何赔偿

2024-04-27 来源:爱go旅游网

被羁押时间超过被判刑期赔偿如下:羁押超刑期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刑事案件的拘留、审查、起诉、审理只要是依法在期限内完成的,即使羁押时间超过刑期均不应赔偿。若先行羁押的时间超过了所犯罪行的法定最高刑,超过部分按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一、刑法中拘役具体怎么执行

1、判处拘役的,在公安拘役所或看守所执行。

2、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

3、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4、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算不算有前科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根据法律规定,拘役也属于受到刑事处罚,算有前科。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拘禁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三、刑期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刑期的有关规定是:刑期的开始时间,一般是判决执行之日。被判有期徒刑,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判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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