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己摔伤请假算病假,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医院病假证明需由具备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病假条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一般门诊病人休假不超过7天,住院病人可休假3-6个月。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的认定范围,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事故伤害、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职业病等情形。
法律分析
劳动者自己摔伤请假算病假。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款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执行。
医院病假证明怎么开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作期间因摔伤腿需要请假休息,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或职业病。对于工作期间因摔伤腿需要请假休息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若摔伤腿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如果摔伤腿与工作职责无关,比如在工作间休息时发生的事故,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向雇主或劳动保险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关证据,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从而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或职业病。对于劳动者因摔伤请假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若摔伤发生在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意外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如果摔伤与工作职责无关,比如在工作间休息时发生的事故,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向雇主或劳动保险部门咨询,并提供相关证据,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从而享受相应的权益和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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