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进行合同备案的资料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上海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撤销申请的申请材料:
1、《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2、《房屋租赁凭证》:
申请人持有的《房屋租赁凭证》(凡属2011年3月31日前登记、备案无《房屋租赁凭证》的,需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如无法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的需要出具遗失作废声明。
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4、申请人须提交已解除租赁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1)已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合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书、相关证明材料和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说明(2)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判(裁)决租赁合同解除或全部无效的生效法律文书。
二、天津市房屋租赁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租房屋需要提供什么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租赁双方应当在祖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的,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经办人的证明文件。房屋代管人出租产权人委托代管的房屋,须提交房屋产权人明确授权其有出租房屋权限的委托书和代管人的合法证件;
(5)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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