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专项扣除包括:
1、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和住房公积金。
一般企业职工的累计专项扣除则是指的五险一金,比三险一金多了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居民或企业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个人所得金额应该扣除三险一金或五险一金的费用之后才是应纳税金额,然后在应纳税金额的基础上计算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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