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标准的户口本内页尺寸是长143毫米,宽105毫米。居民户口簿的外页为塑料皮,大小会有差别,内页是统一的,内页长143毫米,宽105毫米,其中所用字体为公安局特制,在电脑上无法找到。户口簿的形式分为两种:1《常住人口登记簿》:由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2《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可以由户主带身份证办理,也可以由户口本上的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主的身份证办理。
1、如果本人是户主的,一般应由当事人本人办理。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2、如果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可以由户主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委托书及更新户口本信息的相关资料(如结婚证等)及户主本人的身份证等。外页尺寸:居民户口本外页为塑料皮,尺寸长是14.8CM,宽大概是10.8CM。内页:内页是统一的,内页长143毫米,宽105毫米,其中所用字体为公安局特制,在电脑上是无法找到的。
在户籍改革之前,看户口簿的第一页,第一格户别就是:农业户口或者是非农业户口。然后才是户主姓名、家庭地址、公安局的章。
如果是实行了户籍改革的试点省,从户口簿上就看不出来了,因此在户口性质上注明的是居民户口,这时,只能到派出所登记的底簿上查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制。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农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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