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要做如下标注:
1、做标注时最好使用蓝色或黑色的笔书写;
2、标注要注明身份证的用途,仅可使用一次,再复印无效等语句,一般办理时可写“本复印件仅用于办理xx使用,再复印无效”;
3、标注分三行写,末尾画横线;
4、标注要压住身份证部分内容。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是什么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7、未满16周岁办理身份证,需要监护人陪同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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