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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赔偿金怎么算

2020-05-04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无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有补偿金。劳动者可按工作年限获得补偿,每满1年获得1个月的工资。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1年来算。6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工资来算。月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月平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

一、职员被辞退补偿金怎么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只有是没有过错,且与单位、或者是私人老板存在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被辞退之后,才有可能会获得经济补偿金。而显然,被辞退的钟点工不一定与其他的民事主体签署了劳动合同,故此其被辞退是否可以获得补偿金,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能判断。

二、员工不同意补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补偿吗

员工不同意补签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员工不同意补签合同,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要按照以下的标准: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1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1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6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约是否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员工的月工资太高,即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只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计算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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