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名称变更的流程为:
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新名称核名(先是系统核名,再是人工核名);
在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名称变更预约;
自行下载相应的资料打印,并如实填写;
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递交材料;
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在通知书上注明的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公章;
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印章到开户行申请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公司名称变更所需的申请材料:
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领取《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决议事项,根据公司性质分别由股东、发起人或者董事签字;
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提交对应的批准文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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