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应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所在单位不愿支付,职工可以找人社局投诉,向人社局说明情况,可以拿单位不发工资的证据找人社局投诉,若找人社局投诉无果,可以向职工单位所在区域的仲裁委申请仲裁,向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还有证据证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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