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经执行机关批准能去外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一、取保候审出门行吗
可以,前提是必须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私自外出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二、取保候审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收监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行为的,可以予以收监: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四、干扰证人作证;
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两个月突然又被收监怎么办
这种情况只能遵守相关规定了。取保候审后收监有两种可能。一是最后经法院判决,处以实刑的。二是取保候审期间不遵守法律规定的。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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