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目前各企业对快递员的服务要求很高,邮政部门也会公布各企业受理投诉及处理情况。
2、如果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投诉不满意,可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
3、如果消费者对以上两个环节的受理情况仍不满意,可保留好相关票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打官司、等判决。
常见快递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1、快件丢失的,首先,找接收邮件的快递部门进行投诉,或者联系快递公司统一的业务受理平台,询问事情解决方法。其次,可以登录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拨打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12305”进行投诉。
2、一旦发现了包裹有损坏或者短缺的,应要求邮递员当场开具物品损坏或丢失证明,认定责任,为以后维权保留证据如发生邮递业务消费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
3、因极端天气、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迟等情况以外,可采用电话申诉或登录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
4、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快递,是指快速收寄、分发、运输、投递单独封装、具有名址的信件和包裹等物品,以及其他不需储存的物品,按照承诺时限递送到收件人或指定地点,并获得签收的寄递服务。
第十条 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审核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注明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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