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是给付之诉,原告要求被告履行一定民事实体义务的诉讼。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都有哪些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7、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二、民间借贷被起诉后果会怎么样
民间借贷纠纷中,被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准时出庭答辩、举证,最终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答辩意见、提交的证据来作为民事判决书,如果双方对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内容不服,都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双方即生效,如果法院判决由被告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那么被告应该在履行期内向原告支付相应款项,否则一旦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在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扣划款项、拍卖、变卖不动产、动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积极执行判决书的内容,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名单,这样一来,被执行人将受到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不能申请贷款等一系列限制,甚至还有可能会影响子女入学。所以,律师建议大家得知被起诉后,应当尽快联系法院了解案情,搜集证据,积极应诉,判决后,积极履行判决内容以免在生活中受到限制,给生活带来不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