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与公司存在劳动纠纷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与公司存在劳动纠纷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处理劳动纠纷的时候,人们最先想到的就是双方协商解决纠纷。除此之外,对于劳动纠纷还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请求委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不过大家要注意一个问题,对于劳动纠纷而言,必须要先经过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处理之后才能够提起劳动诉讼,否则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二、个人劳动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1、因确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除名、辞职、辞退、离职等情况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薪金、工伤等发生的争议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不用担心,是有很多解决的方法的。首先,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找一个时间,双方就这一劳动纠纷进行沟通协商。其次,双方可以找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直接找劳动仲裁。最后,劳动者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直接诉讼至法院解决。
相关内容:船员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一、船员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多久?
1、船员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劳动纠纷不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引发劳动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引发劳动合同纠纷的原因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争议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发生劳动争议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有些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后,对双方之间关系的性质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发生争议;有些用人单位在招录新员工后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期限与新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有些用人单位在老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老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又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争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情形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
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等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详尽约定并严格履行,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争议
有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否则可能发生争议。
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采取提出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纠纷当事人最好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后的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申请,这是由于法定的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至于该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
雇佣人与被挂靠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与“因工伤亡职工(人员)”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仅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公司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应该及时和劳动者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时,自用工之日满一月起至未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如何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
2、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劳动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二、如何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怎样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与职工存在纠纷要如何处理
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路成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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