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流程如下:
1、会前。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准备会议资料;会议通知、会前检查;
2、会中。审议及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3、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有: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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