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加班费员工可以去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员工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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