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未遂犯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合以上两点,强奸未遂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在3到10年有期徒刑之间,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醉酒状态并不影响具体的量刑。
一、强奸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刑法》中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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