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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后,到执行厅阶段了,前期有拆迁款下来了,转移了,没有证据,现在一月还我-千,我要怎么办?

2021-04-11 来源:爱go旅游网

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或合同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提起诉讼;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书出具后,被告不履行判决书内容,可申请强制执行,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现在没有钱还了,别人起诉了,银行卡暂时冻结了,如果暂时都没有钱还,银行卡会冻结多久了?

法律分析:欠钱被起诉后银行卡冻结时间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如果债权人在诉讼前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在诉讼中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在受理保全申请后48小时内对欠款人的账号冻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后来不干了,开工资我直接现金给他了,现在21年了,他不承认了起诉我了,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方欠钱不还起诉流程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4、法院判决;5、执行判决。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我有个民事纠纷,要给对方三万,我还了2.5万差5千,资金没周转过来,对方强制执行,我应该多久内还上?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1、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钱的,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强制执行后还不还钱的,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还钱但不还可以由采取其它执行措施,包括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2)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可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但之后申请执行人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具有可执行财产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欠款人起诉了,现在已经是强制执行了,但是欠款人一直承认的还钱,但一直没还怎么弄?

欠人钱被起诉了,法院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让债务人在一定的期限内还款。若是债务人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了,对方没有财产,现在法院终结本次执行了,对方会不会限制高消费?

债权人依据借条起诉后,对方没钱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在判决生效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确实没钱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在任何时候发发现对方有财产的,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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