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相互尊重,公平合作,兼顾双方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确定代表,进行协商,签订草案,提请审议,签字,审查并公布合同。平等协商是基本原则,需依法开展,严格遵守程序。集体合同是双方就劳动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法律分析
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1. 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2. 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 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 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 不得采取过激行为。
订立集体合同的方法:
1. 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确定1名首席代表。
2. 进行集体协商。经集体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的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 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审议通过。草案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员工出席,且须经出席的代表或员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4. 首席代表签字。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5. 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6. 向全体人员公布。生效的集体合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向全体人员公布。
集体合同是指单位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平等协商是订立集体合同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 确定协商代表,明确代表的职责。平等协商职工一方的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用人单位一方的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
2. 依法开展协商,严格遵守程序。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协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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