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社保,还发生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用人单位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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