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的期限是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的。我国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限期拆除期限,土地管理法给予行政机关权力制止非法或者违章建筑的施工和建造,其有权要求有关建设单位限期拆除违章建筑,期限根据建筑物的面积或者拆除建筑物的难度等因素而定。建设单位对该责令拆除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提起诉讼;既不提起诉讼又不执行拆除,人民法院经申请可以强制执行。
限期拆除是行政处罚吗:
行政法规中的责令限期拆除,既是是行政处罚,又是行政强制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管理中一种纠错或法定强制行为。如果房屋违建被执法部门除以限期拆除决定,房屋的主人是需要去遵循相关规定,如果不遵循规定的话将可能会导致自己权益受到损害。属于行政处罚的具体规定跟实际的情况到底是什么你不清楚时,这时可以找律师帮忙。
《土地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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