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本人必须到庭,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原告可不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即可。如果原告本人无法到场的,只要其代理人到场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原告和原告的代理人都无故不到场的话,就视为自动撤诉了。
一、离婚一方不到庭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用传票传唤被告,如果是必须出庭参加审理,经传票传唤后,被告仍然不到庭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做出缺席判决。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则会视为撤诉。
二、离婚后财产纠纷当事人是不是必须出庭
离婚后财产纠纷当事人必须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对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作了必须到庭的特殊安排,这是因为人身权利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尤其是婚姻关系。如果当事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官往往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原被告不出庭的4种后果:
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的;
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民诉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三、离婚诉讼是要求原告一定要出庭参加诉讼吗
离婚诉讼原告必须出庭。如果原告经过传唤无正当具有拒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案件。不过如果原告本人不能表达意志,或者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在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并委托了代理人后可以不出庭。
这里所说的特殊困难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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