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要求,罚多少?
根据金华市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其中楼梯间给电动车充电也要罚款!从有关部门获悉,金华市政府第1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金华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
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将罚款
据了解,违反相关规定,未按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居住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同时,居住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出租房屋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的罚款。居住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违反相关规定,未按时报送或者转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未报送或者告知人数每人100元的数额处以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用于居住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出租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出租人是个人的,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居住房屋承租人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居住房屋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仍然无法处罚的,可以依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没收物品,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楼梯间给电动车充电也要罚款
据了解,出租房屋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被视为“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出租房屋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其中,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出租居住房屋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或者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出租居住房屋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居间、代理不符合规定的居住房屋租赁业务的,由房屋所在地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3万元罚款。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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