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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计算机软件遭遇侵权可否获赔?

2022-06-04 来源:爱go旅游网

我国与美国均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成员国作者的作品受我国法律保护,因此A公司的计算机软件受我国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保护。《著作权法》明确将计算机软件作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有复制权和发行权;第24条规定,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B公司应立即停止侵犯A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A公司的经济损失。

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

关于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列举了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分别是:第一,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发表或者登记其软件的;第二,是将他人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第三,是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单独完成的软件发表或者登记的;第四,是在他人软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软件上的署名的;第五,是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修改、翻译其软件的;第六,是其他侵犯软件著作权的行为。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或者该法另有规定外,有以上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计算机软件侵权有哪两种形式

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一般有两种形式:(1)复制程序的基本要素或结构;在软件侵权纠纷中这一点是较容易证实的,因为复制即表明是完全的翻版,只要完全一样就构成侵权。 (2)按一定的规则、顺序只复制部分软件代码。在上述的第二种情况中,法院在判定时通常要审查被告是否窃取了足够多的软件程序表达形式。实际操作中,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比较难判断,因为计算机软件产品究竟要被复制多少比例,才能确定发生了抄袭的侵权行为,并没有固定数量限定。当然,复制的数量越大,就越易于取得证明其是侵权行为的证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

(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

(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计算机软件是什么意思

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是:指计算机系统中的程序及其文档,程序是计算任务的处理对象和处理规则的描述;文档是为了便于了解程序所需的阐明性资料。程序必须装入机器内部才能工作,文档一般是给人看的,不一定装入机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一)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四)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七)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八)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九)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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