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三十日内可以撤回。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议离婚的需要先进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再在三十日内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在这段冷静期内可以申请撤销。
一、是不是离婚了双方都同意就可以离了
离婚不是双方都同意立刻可以离。以协议离婚为例,我国在协议离婚中新增“离婚冷静期”的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只有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后才能再到婚姻经过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才完成离婚。
二、离婚冷静期正式实施了吗
根据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我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中,添加了一条有关离婚冷静期的要求。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登记机关强制要求双方在经过30日的冷静期后,才能继续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30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即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任何一方,最长仍可以在60日内反悔。民法典是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但正式生效的时间是2021年1月1日。也就是说,在2020年内,我国尚未实行离婚冷静期制度。2021年1月1日之后,所有前往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都需要遵守民法典的新规定。
三、民法上是否有规定离婚时有冷静期
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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