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这是受害人实现赔偿权力的一种竞合。即受害人既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赔偿,又可以向侵权人请求损害赔偿。这两个权力是同时存在的,其中的任何一项的任何一个权利的实现并不能取代另一个权利的实现。
一、工伤保险报销流程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3、工伤救治转院,超范围用药的,携带《工伤职工转院申报审批表》和《工伤职工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申报审批表》。
4、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携带《工伤职工残废辅助器安装申请表》。
5、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街道、乡镇政府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在校读书证明。供养亲属抚恤金享受人供养子女,应出具领养公证书等材料。
只要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核准过的工伤的医疗期以及在康复期内的一些医疗费用,都是属于我国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的。至于报销的流程,首先需要申请,当然也是需要工伤认定通知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书的。
二、怎么样才算工伤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工伤的认定条件包括:
1、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内因工受到事故伤害
2、从事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时,因工受伤或遭受事故失踪的
6、上下班路上,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
7、依法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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