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不可以过户。公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机关,居住公租房的人员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公租房只能办理承租人变更,在办理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时,需要经过产权人同意,是不可以过户的。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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