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2、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5、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设立保险公司的标准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2.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创业板上市标准是什么
创业板上市标准:1、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2、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3、发行人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发行人具有一定的规模;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才可以向证券交易中心申请上市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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