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有2个,甚至多个承租!
这个以前一般都是一个人,后来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认为承租权可以视为一项财产权利,可以参考共同共有的规定,即承租人可以设定为同一顺序、条件都基本相同的多人,由多人共同享有承租权。
承租人,又称“承租方”。是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其主要合同义务为:
(一)按约定数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二)妥善保护租赁财产并按-约定用途正当使用;
(三)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及时返还租赁财产。
其主要权利是按约占有和使用承租财产。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间发生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时,承租人的合同权利对新所有人仍然有效。
一、房租承租人什么意思
承租人也就是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二、承租人如何解除租房合同
(一)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承租人想要解除租房合同,必须通知出租人。租房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出租人对此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租房合同的效力。
(二)承租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租人在不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下解除租房合同的后果:
1、承租人需要按照租房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在租房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承租人不履行租房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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