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自愿还构成强奸罪吗
一般情况下,女方完全自愿不构成强奸。但是有两种例外情况,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例外情况,根据《刑法》第236条第二款“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因此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也不论对方是否表示同意,均应以强奸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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