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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调解后还能起诉吗

2022-01-14 来源:爱go旅游网

判决下来后还能不能调解不能一概而论,我们这里以刑事案件为例,进行简单论述:调解是指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调解。所以说,无论判决有无下来,均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中,被害人或家属是原告人,法院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被害人得到满意的赔偿,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这时,法院可以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这种情况下,即使判决下来了,只要判决还未生效,可以提起上诉,针对民事争议部分,被害人和被告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原告人,原告人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后,法院则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人可以撤诉结案,法院也可以出具调解书结案。因此,在判决下来后生效前,仍然是可以达成调解的。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情形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2、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由检察机关提起重婚罪诉讼,则属于公诉案件,作为婚姻受害方的当事人无资格提出撤诉;

(二)由婚姻受害人自己提起重婚罪指控,则属于自诉案件,受害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诉,特赦涉嫌重婚罪的被告人。主要法律依据根据:

1、《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规定,庭审过程中,如果自诉人对被告人产生恻隐之心或原谅对方,可以撤回对被告人的指控而使被告人免受刑罚之灾。

2、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可见,即使被告人涉嫌重婚罪一审被判罪名成立,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也可以主持诉讼双方进行和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被告人也一样可免受刑罚。

二、调解协议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调解书和只记入笔录的调解协议生效后,可以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后果:

1、结束诉讼程序。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的结案方式之一。调解协议生效,表明人民法院最终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民事诉讼程序也因此而终结,人民法院不得对该案继续进行审理。

2、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调解协议中得到确认,民事争议已得到解决,当事人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3、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的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调解协议生效后,民事纠纷已依法解决,当事人不得以同一诉讼标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再次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对于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或者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原告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个月届满后,还可以第二次起诉,请求法院审理解决。

4、不得对调解协议提出上诉。调解协议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当事人一旦接受调解协议,就意味着放弃了上诉权。因此,无论是在一审、二审还是再审程序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均不能提起上诉。

5、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如果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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