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是指为担保债权,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一方于前给付对方的一定金钱。定金是一种担保的方式,具有以下含义:1、定金是债权的担保定金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正因为定金的目的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所以定金只能于合同履行前交付。至于其为合同订立时还是订立后交付的,则在所不问,但不能于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给付。2、定金是金钱担保债权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定金既不是人的担保,也不是物的担保,而是金钱担保。由于定金是金钱担保,因而定金只能以金钱充之,亦即定金不能为人的一般信用,也不应是金钱以外的物,3、定金是依照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一方即债务人向对方即债权人交付的金钱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给付的,因而只能由收受定金的债权人一方所有。若一方未依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将定金交付给对方,则所规定或约定的金钱数额不为定金。4、定金于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交由债权人后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但其是以担保债权为目的的,因此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债权人应将收受的定金返还给债务人或者抵作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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