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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了误工费谁出

2020-12-23 来源:爱go旅游网

工地受伤了误工费谁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停工期间,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资。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收入×误工时间。工伤申报期限一般为30日内,单位未提出申请时,劳动者一年内可提出申请。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受伤了误工费谁出

工地受伤了误工费所在单位负责。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误工费一天的最低标准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三、工伤申报期限一般是多久

工伤申报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从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去提出申请,则劳动者一方的工伤申报时效是一年内,起算时间与单位提出申请时一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结语

根据上述内容,工地受伤的误工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工伤申报期限一般为三十日内,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劳动者一方的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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