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合同就可以了。
2、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
二、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分情况对待:
1、未登记备案的。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看然后给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
2、已经登记备案的。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3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有两份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自己保管一份。如果购房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的,丢失合同后,把丢失那份作废,花50块钱签订新合同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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