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因为惊慌失措或是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也常常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会受害人更致命的伤害,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很多人以为只要逃了一时,就可以避而不见,却不知,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只要出现逃逸行为,逃逸的当事人就将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有可能面临着三种责任。
1、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责任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全部责任,其实就是赔偿责任。交通事故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交警队难以划分责任,首先推定逃逸者有过错,承担全部责任。若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责任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的侧重点不在于告诉你逃逸也有可能减轻责任,而是要加重逃逸者的举证责任,要求其自身取证,证明对方有过错。
2、行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这是行政方面的制裁,不论后果大小,只要逃逸,终生禁驾。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犯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情况下逃逸,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后果可能就是俗话说的坐牢。
一、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就是无论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方面还是刑事处罚方面都将会收到比没有逃逸更加严重的处罚。行政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民事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该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现场遭到破坏,使交管部门对事故责任难以认定,首先推定其有过错,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若其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才可减轻其责任,这方面也加重了逃逸人的举证责任。刑事责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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