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问保外就医,期限多少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保外就医的条件和期限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保证人应当签署保外就医保证书。
第二十三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区域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为被保证人的治疗、护理、复查以及正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四)督促和协助被保证人按照规定履行定期复查病情和向执行机关报告;
(五)被保证人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执行机关报告。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一、刚流产取保候审可以办理吗
刚流产取保候审是不可以办理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刚流产的妇女不属于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已经被逮捕或者应当被逮捕的人犯是正处于流产法定休息期内的妇女,法院可以变更逮捕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2.在流产法定休息期结束后,法院应当撤销或变更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决定,对需要逮捕并且符合逮捕条件的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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