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
(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
(4)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
(5)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
(6)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
2、二审阶段
(1)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
职工工伤复发如何办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举措,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章,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章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章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章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章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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