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市的职工不管是购买 期房 、二手房或者是限价 商品房 ,都可以通过申请 公积金贷款 来解决资金方面的问题,不能申请到 公积金 贷款的,可以申请商业 银行贷款 。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事指南 , 网 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大家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 身份证 明; 2、符合申请 贷款 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3、具有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 (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 住房公积金贷款 规定要求;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7、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身份证明: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簿等有效身份证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情况证明: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 5、首付款证明;售房单位出具的发票或 收据 ; 6、贷款还款卡(1类卡) 7、异地贷款证明材料: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另附缴存使用流水明细(异地贷款提供); 8、 收入证明 :职工收入情况原则上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确定。 三、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个人提交材料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贷款前台提交材料,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打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申请受理后,进行信用查询,并出具预审意见。做出初审意见,进行申贷登记后由审核人员审查。开发商集中报送开发商将申贷材料统一报送至贷款前台,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开发商通知申请人办理,中心现场打印《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进行个人信用查询,并出具预审意见。 2、审批、合同盖章、抵押,中心审批通过后,申请人签订 借款合同 (组合贷款,需借款人分别与中心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产权共有人)到 不动产登记 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3、取证、放款,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 预告登记 证明》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4、领取贷款材料,贷款发放入账后,邮寄或通知领取贷款划付凭证等材料。 四、青岛申请公积金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在青岛要申请到公积金贷款,首先要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其次 征信 要良好,要具备还款能力。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后,公积金中心会对申请人的各方面条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贷款。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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