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包括动产和能源;所有权指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但有时会有例外情况;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物才能构成盗窃罪,有纪念意义或无价值的财物不算。
法律分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指动产,但不包括不动产上的附着物,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的门窗等,这些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
2、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其中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一般指的是合法的所有权,但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或者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物,这种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例如有价证券等。而具有主观价值或者几乎无价值的东西,如有纪念意义的信件,不能成为我国盗窃罪的对象。如果盗窃行为人将这些无价值的财物偷出去后,通过出售或交换,获得了有价值的财物,相当于销赃数额较大,则应定盗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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